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公告
2019-03-18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

招聘机关工勤人员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的工作人员到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工勤人员队伍中,为做好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提供人才保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汽车驾驶员岗位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人员1名。

(二)招录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及沈阳市户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中共党员;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911日以后出生);

6.C1以上驾驶执照,10年以上驾龄,无酒驾等严重违法驾驶行为;

7.具有较高的政治品行和政治觉悟,严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和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8.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忠诚担当,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坚决服从组织需要和工作安排;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11.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工勤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发布《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根据公布的公告信息,本人在2019318-2019322日将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lnsjgswgljrsc@163.com(发送至其他邮箱或逾期发送邮件,视为报名无效),文件名按“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命名。

2.应聘者对个人条件和填报内容真实性签署承诺,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9325-2019326

2.审查地点: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218室)。

3.审查方式: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4.审查资料:1寸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原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驾驶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资历证明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当场发放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五)实操考试

实操考试主要采取岗位相关技术实际操作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按照50%的权重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前往指定考试地点参加实操考试,未按时参加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面试主要了解考察政治素质、工作作风、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内容,满分100分。按照50%的权重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前往指定考试地点参加实操考试,未按时参加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及聘用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备案,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附件:

1.2019年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2.2019年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报名登记表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318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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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B座  

邮    编: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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